问题咨询:
我是一家企业的技术人员,由于近年来单位效益不好,工资不仅不能全额发放,而且还经常拖欠。为多赚几个钱养家,经朋友介绍,我利用业余时间在一家小企业从事兼职劳动。几个月后,这家企业突然把我辞退,工资也没发给我。我和他们理论,他们却说我业余兼职劳动违反有关规定,并以此为由拒付我工资。请问,业余兼职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律师解答:
从你所反映的情况看,你完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可以获得你应得到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业余兼职劳动发生争议如何处理的复函》(劳办发(1995)209号)规定:职工因业余兼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予以受理,并依据上述文件规定和聘用合同予以处理。在处理这类劳动争议过程中,如果职工不属于规定允许业余兼职的人员范围,仲裁委员会应要求其停止兼职劳动,同时根据职工兼职劳动的具体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其兼职劳动期间劳动报酬等,并终止兼职劳动关系。如果你所从事的职业,不属于规定允许业余兼职的人员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会要求你停止兼职劳动。同时根据兼职劳动的具体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你兼职劳动期间的劳动报酬等,并终止你与用人单位的兼职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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