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案例的具体解答
刘先生问:去年1月,我在工作时间检修设备时从2米高处跌至地面,致使腰椎骨折。虽已痊愈,但由于单位没有为我买工伤保险,我无法承担高额的医疗费。
相关部门解答:新《工伤保险条例》在对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上加大了处罚力度,劳动部门一旦查实企业未按照实际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将按未缴保险人工资总额进行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此外,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员工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同时,如果企业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平时要注意收集工卡工牌、用工证明等能确认自己和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不管企业是否承认和员工的劳动关系,劳动部门都能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据认定工伤。
张小姐问:前不久我应聘到一个单位做文秘,签合同时单位要我交1000元押金,说是防止我将公司文件机密外泄。
相关部门解答: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等,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后的6种解决途径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所受理的劳动争议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5、监察举报投诉。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6、信访。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4大证据要注意保留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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