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式录用劳动者后,需要就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期限等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但是,有公司安排劳动者考核后,决定对其做降职降薪处理。因为原合同的基本内容被改变,有些劳动者担心之前的劳动合同没用了,需要就最新的降职降薪条款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事实上,劳动者被降职降薪后,原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被改变,所以确有必要更改劳动合同。
不过,变更劳动合同要遵守规定,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
所以,除了调整岗位降低薪水,其他内容没变的情况下,不需要重新订立合同,将更改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即可,并且,修改之后与原合同同等效力。
不过,如果公司做了降职降薪处理后,未及时变更合同出现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准备以下的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
2、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最后,其实现在许多公司不管是降职降薪还是升职升薪,可能会忽略变更劳动合同,但这对劳动者来说不利,所以,作为劳动者最好及时提醒公司变更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因此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在必要时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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