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如下:(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九)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依照企业破产法重组的;(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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