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或调解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在四十五日内结束,但案情复杂时可以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后积极与仲裁委员会沟通,尽快拿到仲裁裁决书,维护自身权益。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如果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申请仲裁。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后,积极与仲裁委员会进行沟通,尽快拿到仲裁裁决书,更高效的维护自身权益。
劳 动 仲 裁 庭 裁 决 案 件 时 间 限 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因此,劳动仲裁庭裁决案件的时间限制为十五日。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或调解来解决问题,但如果无法解决,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间限制为十五日。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后积极与仲裁委员会沟通,尽快拿到仲裁裁决书,更高效的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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