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庭审何时开始
劳动仲裁庭审开始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不会超过二十五天,劳动仲裁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后有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时间还可能会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开庭流程是什么
1.开庭准备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
(2)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2.开庭开始在开庭开始阶段。
3.庭审调查阶段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5)宣读勘验笔录。是否允许由仲裁庭决定。
4.庭审辩论阶段。
5.评议与裁决。
三、劳动仲裁开庭前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开庭时带上身份证,以备确认身份。
2.相关证据的准备。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3.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最好复印一份,便于仲裁庭陈述及在辩论程序中方便使用。
4.仲裁请求当地包含薪水、赔偿、福利事项的,先计算好单位应该赔偿数额和计算的依据。
5.自书一份陈述材料或提纲,防止庭上有所遗漏。
6.案件复杂的情况建议请一位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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