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从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员工本人在试用期间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必须在3天前通知公司,到期后结算工资,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可以在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3天前通知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单位单方面解除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公司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退休试用期员工。单位需要出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无辜的退休人员,公司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使用者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个人欺诈,给使用者造成严重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使用者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使用者拒绝纠正的;(5)根据本法第26条第1款的第1规定的情况,劳动合同无效的;(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辞职需要注意什么
1、提前3日递交辞职报告,告知用人单位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未休完的假期尽快休完;
3、若试用期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社保停保、公积金封存或转移事宜需要人事部帮忙办理,注意结果;
4、核算离职薪资,确定薪资发放时间;
5、离职手续办理完整,领取离职资料完整包括离职证明等文件;
6、尽量和同事或者人事部保持良好关系,后期会有公积金转移或提取需要人事部协助办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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