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诉讼何时作出判决主要取决于审判的程序。属于普通程序的,6个月内就要判决结束,属于简易程序的,自立案起45日内就要宣判。在实践中,即使原告在行政诉讼中不提出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的问题,人民法院也需要审查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如果程序出现严重的违法,即使原告没有提出,也要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诉讼法》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是我国颁发的其他的各项可以参考的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时,不应一概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无任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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