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1994年9月3日,某厂锅炉检修人员在处理水膜除尘器缺陷工作中,工作负责人监护不到位,一名检修人员坠落死亡。
【事故经过】1994年9月3日11时40分,锅炉检修队队长用电话通知锅炉风机一班班长:#l炉乙水膜筒顶部有一孔洞漏风,下午消除这一缺陷。同时要求班长:上去一定要铺好脚手板(因水膜筒顶部钢板已腐蚀严重,仅由810mm×830mm的14号槽钢网格框架支撑着,保温与框架高度在同一平面),一定要注意不要踩保温,必须踩着脚手板。
下午,锅炉风机一班班长就带着技术员及焊工梁某到了现场,他们三人先割了一块钢板抬到#l炉除尘器平台(标高15米)上(#l炉正在预装电除尘器),梁某先上到水膜筒顶部,班长在下面问:上面铺着板子没有。梁回答:上面有板子踩着,说完后用绳子将钢板提了上去。技术员向班长打了招呼也上到了水膜筒顶部,技术员与梁某将钢板盖在孔洞上,发现钢板尺寸小了,孔洞东西两边各有一条100mm的缝,仍然漏风。这时二人看到甲水膜筒顶上有块1.3米左右的短脚手板,就到甲水膜筒顶上去取(甲、乙、丙、丁水膜筒上有电除尘器安装时铺的连通步道)。技术员在前走,梁某在后面走,梁某却没有走脚手板步道,而是两脚分别踩着槽钢架和保温上走过去,回来时仍两脚分别踩着槽钢框架和保温走过来。15时31分当梁某走到孔洞南侧一空时,他左脚踩在槽钢上,右脚踩在保温上,弯腰下蹲准备堵缝时,因右脚踩在保温上承力较大,将保温踩坏,瞬间人和木板在水膜筒内负压(350mmH20)的作用下,掉进水膜筒内部(水膜筒顶标高22.1米,水膜筒下锥部标高1.5米,落差20.6米)。立即停炉救人。梁某16时5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作业人员工作中图省事、怕麻烦,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
2.事故发生的过程中工作负责人未到水膜除尘器顶部工作现场,失去了对工作成员的监护,无法对违反安全措施的行为及时制止。
【防范措施】
1.扎实细致的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75条明确规定了工作负责人的三项安全职责:正确的和安全的组织工作,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除进行安全交底外,还必须按照安规要求进行现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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