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导致的后遗症如何进行赔偿?
时间:2023-08-27 15:00:13 6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后遗症被明确规定为工伤,包括康复费用和病情恶化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于病情恶化的费用问题,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后,按相关标准赔偿。

在法律中,工伤后遗症被明确规定为工伤。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康复费用,一个病情恶化的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于病情恶化的费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后,按相关标准赔偿。

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需要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自理程度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自理程度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自理程度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费用、康复费、残疾赔偿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医疗事故医疗费用。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答案为正确。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需要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自理程度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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