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农民工维权典型案例
(一)山西孝义市下栅乡成宏砖厂拖欠彭州市11名农民工工资案
2007年10月14日至16日,成都市、彭州市两级工会联合维权小组前往山西孝义市下栅乡成宏砖厂,成功解决了该厂拖欠彭州市11名农民工工资问题,并追回拖欠了三年多的工资5680元。借此次全国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东风,坚决打击了黑砖厂窑主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彭州市11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案办结后中央、省、市等多家新闻媒体纷纷报道了此事,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省总领导评价:此举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体现了工会的责任。
(二)四川绿业园景有限公司梁礼江工伤案
梁礼江是四川绿业园景有限公司作装修工,2005年12月在工作中的因楼梯梯部断裂,造成双手粉碎性骨折,施工单位仅给了500元医药费。2006年6月,梁礼江前来市总工会投诉,成都市总工会立即派工作人员与武侯区法院等多方联系。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查封了施工老板的账户,却发现该账户上余额不足500元,无力对梁礼江进行赔偿。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在市总工会和武侯区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施工方老板最终支付给梁礼江的4万元赔偿金。
(三)四川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拖欠580名农民工工资案
2008年1月25日,李宗泽等25名农民工前来市总工会反映,四川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建设单位是四川弘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其中温江区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2006年乙方项目部经理任建国直接找到包工头李宗泽招用民工,现甲方拖欠734万农民工工资,理由是工程未竣工验收。2008年1月28日,市总工会约请市建委、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江堰市总工会、都江堰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经多方共同努力,2月2日下午,甲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资金734万元全部到位,都江堰市有关部门当即为这批农民工办理了中国银行卡,并与春节前将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完毕。
二、区(市)县总工会办理案件:
(一)四川亿佳豪装饰公司拖欠王波等7名农民工工资案
2008年1月29日,王波代表7名农民工来到市总工会反映,1月28日,四川亿佳豪装饰公司将民工工资分别发给了5个班组,而他们所在的水电组组长许木平却将他们7人工资3.2万元从商行领走后潜逃,致使他们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1月29日下午,对上述问题在金牛区总工会派员主持下,四川亿佳豪装饰公司、喜马拉雅酒店、街道办事处以及派出所等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了协调会。双方通过讲明情况和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在互相理解的前提下,酒店方同意再预付给装饰公司30万元工程款,由装饰公司拿出3.2万元支付王波等7名农民工工资,余下部分全部用于支付其他农民工工资。至此,四川亿佳豪装饰公司拖欠王波等7名农民工工资案在反映当日就立即得到了解决。
(二)葛洲坝集体公司未按时兑现600余名农民工工资案
2007年12月29日,双流县正兴镇农创新村工程项目的部分农民工反映,该工程的建设方葛洲坝集体公司未按时兑现农民工工资。正兴镇总工会立即将此事上报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总工会。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迅速做出反应,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周先毅立即赶赴正兴镇,并召开各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解决办法。随后,由各成员单位和3名律师组成的3个宣传调查组,深入到农民工开展宣传、解释、劝导和调查工作。
经调查,葛洲坝集团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属实。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立即与葛洲坝集团公司进行联系协商,并对农民工的身份进行了核实。2008年1月9日,通过多次协商,建设方终于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兑清。
此次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共涉及农民工600余人,金额700余万元。在解决过程中,双流县充分发挥农民工维权律师的作用,迅速启动职工(农民工)维权应急机制,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的18各成员单位齐心合力,使案件得到及时控制和妥善解决。
(三)万达广场D栋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基本情况
2007年3月6日上午9点30分,锦江区总工会工作人员接到区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据东光街道办事处电话反映,成都市二环路及成仁路口100余名农民工聚集闹事,造成交通堵塞,情况紧急,事态严重。请区总工会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并予以协调解决和处理。
区总工会李小川、袁仕友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东光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一起找到农民工班组长,从他们那里了解到具体情况。闹事的农民工都是浙江东阳富海建筑劳务公司的工人,在成仁路口处的万达广场项目部务工。大年初六春节后返工得知,总建筑商中国航空港建筑公司万达工程项目部要求东阳公司撤出所承包的D区工程。此时,东阳公司与万达项目部尚有数百万工程款及材料费未结算,而双方又因撤场的损失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一是工程无法进行,工人们已经呆在宿舍10多天没干活了;二是工人前期工资无法兑现。
2、疏散交通、安抚民工
在了解闹事原因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及所辖东光街道办事处、东光派出所、区建设局、区劳动局、区安监局等维权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安排维权相关人员耐心给农民工班组长做思想工作,并承诺一定帮他们讨回拖欠工资。作通班组长工作后,又通过班组长喊话,劝农民工暂时撤出闹事现场。诚意和决心打动了农民工,100余名农民工激动的情绪安定了下来。6日上午11点,阻断了一个多小时的交通恢复了正常。
3、多方协调、达成协议
为彻底解决问题,排除不安全隐患,各部门代表于当天召集万达项目部、东阳公司,以及民工代表进行协调。情况了解过程中,万达项目部指出是由于东阳公司管理混乱、进度缓慢、返工浪费现象严重,承诺交纳的300万元保证金一直没有到位等原因才要求他们撤出工程项目的。而东阳公司该项目的负责人却称,其承包的D区工程,无论是质量还是进度,都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完成的;由于中国航空港建筑公司在其他项目中尚欠东阳公司1200万工程款,提出从此款项中扣除保证金。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不能保障农民工权益及应付工资。区总工会则指出,无论怎样,都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
经过6个小时的协调,下午5时,万达项目部与东阳公司达成初步协议:由万达项目部于7日预支民工工资80万。
4、化身和平使者、数日辛劳奔波
3月6日达成的初步协议是由万达项目部于3月7日预支民工工资80万。但是当3月7日10点,李小川、袁仕友再次来到工地时,核算劳务费的东阳公司代表却表示,80万绝对不够,至少要增加20多万。最后核算报出的劳务费数额为153万元,比当初的要求多出近一倍。李小川、袁仕友等人只能做万达项目部的工作,希望他们以大局为重,先支付民工工资,事后再与东阳公司结算。在得到项目部负责人的理解后,李小川、袁仕友两人当上了和平使者,他们在办公室和工地宿舍间来来回回,与双方商谈协议内容、支付方式、出具发票
5、几经波折讨回工资,化解危机促进和谐
在3月9日发还拖欠工资的时候,又出现了几个问题,一是暂时无法出具发票,二是双方对协议条款有分歧,谈判再次出现僵局;农民工情绪又出现波动,区总工会以大局为重,李小川诚恳地与万达项目部商量我们先把农民工安抚好,具体细节大家相互让一让,再商量吧。最后,万达项目部同意东阳公司在拿到钱后再补发票,耐心给对条款有歧义的东阳公司反复解释条款的含意,并商量下一步如何修改。中午12:36分,这份一波三折的协议终于得以签订。13:30分,一切准备就绪,153万的拖欠工资开始发放,各班组长依次进入会议室领取工资。在工地会议室外守候了半天的农民工们从班组长手里领回几个月来辛苦劳做的血汗钱,开心地笑了。至此,这场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危机在各方的努力之下终于化解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全文3.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