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申请时间有限制吗?
时间:2023-07-02 11:41:23 1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伤赔偿期限:申请复审鉴定劳动能力的期限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突发疾病在一定时间内死亡的,属于工伤的情形之一,固定时间为:48小时以内。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当天开始计算,一年的时间。

工伤赔偿诉讼期限是多久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六十日。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以上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

工伤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X光、CT、MR、B超、心电图等报告单(以上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表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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