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条例有规定,计算职工公积金缴交基数的是职工个人税前月平均工资。按你提出的数据,以5000元为缴交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为依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但如果你有加班费/年终奖/过节费/各种饭补车补(过节费一般来说如果发现金的话就不计入这个加项了)那基数就是你所有所得,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数作为基数来缴纳公积金。
年上海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7月1日开始,上海市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4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5年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由原来的5451元上升为5939元,上升了8.95%。
2016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参加工作后的第二个月按照当月工资或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6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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