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没有规定具体到那一天的发放工资的规定,但是规定了工资按月支付的应当每月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一、加班工资报酬怎么算?
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在本年内对职工未休的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倍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指的是职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怎么处理?
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一定要留心保留领取工资数额时的证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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