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缴纳税款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包括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6、免征印花税。
房屋租赁税费如何计算
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
个人出租计算:(1)营业税=5000*3%/2=75元(2)城建税=75*7%=5.25元
(3)教育费附加=75*3%=2.25元(4)房产税=5000*4%=200元
单位出租计算:(1)营业税=5000*5%=250元(2)城建税=250*7%=17.5元
(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4)房产税=5000*12%=600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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