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工资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时间:2023-06-29 14:33:26 4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破产重整导致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其他情形。

一、公司清算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由于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进行公司清算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聘合同要做理赔

单位解聘合同要理赔的情形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或者违法终止合同;而要补偿的情形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其他情形。

三、公司破产后员工还有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用人单位破产之后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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