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能否同时签订多份劳动合同
时间:2023-05-03 02:20:39 3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王是上海一家机械厂的员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工厂效率低下和王的身体问题,2002年12月18日与工厂签订了一份长期的工作等待协议。协议期限为2002年12月18日至王的劳动合同终止。在协议期限内,Wang享受长期的工作等待待遇。上海一家机械制造商每月向王支付300元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

2005年7月10日,王先生到物业公司从事火灾监测工作。2006年11月25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双方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月薪800元,伙食补贴50元。双方还商定了其他权利和义务。在实际工作中,王和一家物业公司实行24小时工作、48小时休息的工作制度。从2007年8月底到10月10日,王以生病为由没有工作。10月13日,王向一家物业公司提交了书面申请,称:“我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将不予续签。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甲方(物业管理中心)在这期间,我将继续工作,通知管理中心并结算我的工资。”王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到2007年10月16日,由于长期加班,公司支付赵的工资到10月底,他只在离开物业公司时领工资。为此,王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加班费20800元,经济补偿5200元

王能否先获得加班费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是否唯一第二,如果劳动关系中存在加班,应使用什么标准来计算加班报酬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是否唯一

,王与上海一家机械制造商签订了长期待业协议,协议规定王将享受长期待业待遇,上海一家机械制造商将每月向王支付300元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后来,王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首先,它涉及到中国劳动法是否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即工人是否可以同时与同事保持两种以上的劳动关系。虽然中国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调整范围、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订立劳动合同的必要规定,《劳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其他相关规定实际上主张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例如,《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调整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附有必要的规定。第99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聘用了劳动合同未终止的工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原劳动部的有关文件,《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办发[1996]354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用人时,应当查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以及其他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明,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我们也可以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从与《劳动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规定中也可以看出,政府强迫雇主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还可以看出,一名工人只能与一个雇主有劳动关系。除了兼职,由于工人只有一个社会保险账户,中国在政策上不支持双重劳动关系。因此,在二元劳动关系下,及时满足劳动关系条件的后一种劳动关系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而只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因此,在本案中,虽然王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他们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中加班是否计算加班工资

尽管存在劳动关系,王某的长期加班是不争的事实,是一种持续状态。如果不承认,对工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这种情况应参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加以解决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仲裁委员会 最新知识
针对工人能否同时签订多份劳动合同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人能否同时签订多份劳动合同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