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可以协商,是否续签服务合同,如果续签的,共同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定义】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的续订】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跟物业合同解聘
在物业合同到期时,业主想要解聘物业公司的,需要通过业主大会进行:
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业主是有权选聘、解聘物业公司的,但必须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
因为物业公司的选聘、解聘,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利益,理应由全体业主的意志确定的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因此,在物业合同到期时,全体业主可以提前三个月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是否解聘物业公司,只要业主大会过半数同意,就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了。
只是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两个问题:
小区难以召开业主大会或没有业主委员会。这是很多小区都会出现的一种情况,但业主想要解聘物业公司的,就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并且半数以上的业主通过解聘决议,否则无法解聘物业。
其实这也是一个选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好机会,借助召开业主大会的时机促成业委会,以后处理小区事务就省时省力了,可以说是一劳永逸的事情。
小区原物业在合同到期后,耍赖强留在小区。尽管这些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政府的整治,物业强买强卖的现象少了,但是仍然有小区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时,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投诉,又或者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原物业公司交接工作后,搬走,并赔偿损失。
二、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谁管
小区没有物业,可以不用政府来管。小区业主代表找当地的街道、区级物业办公室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必须要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参加。成立业委会后,可以由区级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指导业主在社会上公开招标物业公司来管理。也可以委托社区管理。
小区里没物业公司管理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业主自行管理;二是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用物业管理公司,并由业主委员会与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如果小区的规模较小,设备、设施较简单,而业主数量不多,又都能够积极参与小区的公益活动,业主可以协商并组织,自行进行物业管理。
如果小区规模较大,设备、设施复杂,业主人数众多,意见难以统一,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选定物业管理公司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更为容易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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