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认定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正常工作日随时受理
(二)申报方式:申请人本人将申请资料备齐在工作时间报送至高新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窗口
(三)申报资料的内容:
1、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工医保慢性病特殊病认定申请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基本信息,医院填写病情摘要及治疗方案)。
2、个人申报病历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
(3)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4)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申报资料要求齐全,否则不予接收)
3、注意事项:(1)申报资料报送复印件,因申报人员较多,所有资料都不予退还;(2)认定病种以申报的第一病种为准;(3)慢性病、特殊病补助有效期一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四)申报认定流程
申请人在正常工作日申报资料——社保中心进行审核认——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
二、复审认定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正常工作日随时受理
(二)申报方式:申请人本人将申请资料备齐在工作时间报送至高新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窗口
(三)申报资料的内容:
1、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工医保慢性病特殊病认定申请表及前次认定表复印件一份。
2、耐药性肺结核和慢性活动性肝炎复审时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近两年相关检查化验单及门诊或住院病历。
3、注意事项:除耐药性肺结核和慢性活动性肝炎外,其他慢性病种不需要再报送病历资料。
(四)申报复审的流程
申请人在正常工作日申报资料——社保中心进行审核认定——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
三、申领医疗费用补助的流程
(一)补助标准
1、补助计算公式:
(1)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门诊有效发票总额×70%;
(2)门诊特殊病补助金额=门诊有效发票总额×90%;
2、补助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治疗慢性病、特殊病补助与统筹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之和不超过参保人本人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为当年度月缴费基数的48倍。
(二)补助流程
1、报销要求:申请人于待遇资格获批后所发生的与申请慢性病、特殊病种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即纳入统筹报销范围。在正常工作日向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窗口递交报销申请资料即可。
2、申请资料:(1)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申请表;(2)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诊疗明细表;(3)报销票据;(4)处方及检查化验报告单等。
(三)注意事项:
1、报销发票注意:(1)医院发票需对应处方,药店发票提供所购药品的电脑小票,或写清楚药名和单价的可不附处方(2)检查化验费需附检查化验报告单和发票;(3)必须是当年发生的检查治疗发票。(4)个人账户刷卡发票不再报销;(5)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费用票据(如挂号费,担架费等)不予报销。
2、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待遇申请表及诊疗明细表,对填表错误的,将退回重新填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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