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中怎样承担举证责任
诉讼离婚中一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举证责任。
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负举证责任。
2.涉及子女方面的举证责任
(1)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女方与他人生育的。争议焦点应为该子(女)与男方有无血缘关系。应由男方负举证责任。
(2)双方的经济收入情况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原告(被告)的收入情况。由本人负各自一方经济收入情况的举证责任。
3.涉及财产方面的举证责任分配
(1)对现有家庭财产的性质,即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是他人的财产,双方各执已见的,争议焦点为争议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原告(被告)个人财产或者某某的财产;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2)对财产的折价有争议,争议焦点为争议财产的估价标准;同上。经举证仍无法确定的,可采取竞价的方式,该争议标的由竞价高者得。
二、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去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况下,可以确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分割财产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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