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用航空器遇险如何处理
1、民用航空器在飞行的过程中遇险的,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
2、在紧急情况下,机长可以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用航空器。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遇险时,机长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并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在必须撤离遇险民用航空器的紧急情况下,机长必须采取措施,首先组织旅客安全离开民用航空器;未经机长允许,机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民用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民用航空器。
二、民用航空器的要求有哪些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实施运行的所有民用航空器应当遵守本规则中相应的飞行和运行规定。对于公共或商业航空运输运行,除应当遵守本规则中适用的飞行和运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或《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合格审定规则》的规定
2任何人不得运行未处于适航状态的民用航空器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还应当满足规定的国籍标志、登记标志和标识要求方可运行
4运行民用航空器时,航空器上应该携带三证;国外登记的航空器在境内运行时应携带国外当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
全文5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