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主张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包揽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否主张
承揽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不可以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是通过约定来主张的违约责任,双方没有事先或事中约定的,就算对方出现了违约行为,守约方也不能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但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还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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