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被监护人按照下列原则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
2、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3、对造成被监护人精神损害的,实行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并用的原则。
一、监护人的责职是什么
监护人主要有以下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3、对被监护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儿童监护人的责任包括什么
儿童监护人的责任包括:
1、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代理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3、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三、第一监护人是否有义务担责
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如下: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全文7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