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用工且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依然属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要写明当事人信息、仲裁请求以及相应的事实与理由。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为1年。
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的实际履行情况;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记录;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记录;
4、劳动者相关工作打卡记录;
5、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不签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不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采取投诉举报、仲裁或起诉等方式处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然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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