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见习记者方巧君)昨日,武昌积玉桥友谊国际二期的孙女士诉称,因装修与物业起冲突,家里的水电已被物业断了11天。
今年9月,孙女士到物业交了3000元押金后,开始对新房装修。11月26日装修完毕后,孙女士去物业退押金。但物业告知,她家窗台上的防盗网需重装,否则不退装修押金。但孙女士说,装修前曾去物业咨询过,并按物业的要求,紧贴窗户装置外部防盗网。当日,双方人员在争执中发生肢体冲突。11月28日,孙女士发现家中水电被物业掐断,至今停水停电。
昨日,记者陪同孙女士来到物业公司。其相关负责人称,孙女士家的装修违反了相关规定,待孙女士整改后才能恢复供水供电。
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律师认为,水电使用是业主与水电供应公司达成的协议,在业主不拖欠水电费用的情况下,物业无权干涉业主的水电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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