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或损失,若发生工伤的员工或其亲属对工伤保险机构提供的赔偿款项不满意,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包括申请行政复议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对于遭受工伤的工人来说,如对雇主就此类事件所给予的赔偿有所不满,可以先试着与其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可以向所在公司的劳资纠纷调解小组,依法建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组织寻求调解帮助。若是调解仍未取得成果,则可向保险合同执行场所或者用人单位的所在地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若仲裁裁决结果让您不满足,在此种情况下,自您接到仲裁裁决文书之日起,可在十五天内向当地的人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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