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是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行为。
一、商品房预售是购房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是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购房买卖合同的一种,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59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怎样认定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认定合同效力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法律规定的缔约资格。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预售方是房地产公司,一般为法人等主体,因此并非任何人都能作为预售方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方是合法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只有预售方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具备预售许可资格,其与预购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即为发生法律效力。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标的确定、可行。
双方签订合同后,为了使合同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也应当是可行的。比如,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确定了施工进度、竣工交付日期、物业管理方案、装修标准、平面图或户型图等等。
三、转让预售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转让预售合同的条件如下:
1、法律法规规定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能转让;
2、转让人应当有注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方可成为转让人,未注册的预售商品房不能转让;
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应为尚未竣工、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转让标的物已竣工验收的,预购方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转让给他人,不属于预售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必须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否则转让无效;
4、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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