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未足额出资股东没有责任。
公司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以公司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股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处理方法:
1、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及时发放工资;
2、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3、向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
4、找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把实际情况向公司的有关部门有关领导进行询问,通过询问来了解未发工资的原因,双方就此事进行协商,以此来解决工资拖欠的问题若协商未果,若公司有工会部门,找工会领导从中进行调解,三方进行充分的协商,最后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若以上协商均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劳动仲裁部门给予解决。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部门有相关的统一的文本格式,你可以到仲裁部门领取申请书,按申请书的要求填写仲裁申请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出资期限未到期时认缴股东责任承担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认缴的资金的实际出资期限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责任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决定,这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因此,公司章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其约定内容就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同时,因在工商登记过程中,已将公司章程提交给工商登记部门并可供他人查阅,因此,公司章程中出资期限约定内容不但对公司以及股东具有约束力,而且对作为案外人的债权人具有抗辩效力。此时,债权人不能因为对公司享有到期债权,而以股东认缴资金未支付为由要求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新《公司法》注册资本与认缴实缴两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关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的相关规定。由上面可以看出,如果股东认缴出资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出资的话,就会被追究相关的法律的侵权责任,还要赔付一定的延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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