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中规定不得被辞退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法规定离职和被辞退有什么区别
辞职前程序都区别辞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单位拖欠工资理由辞职要求单位按本单位工作限支付补偿金每工作满补偿月工资离职前十二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同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单位协商离职内申请劳仲裁
《劳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单位列情形劳者解除劳合同:
()未按照劳合同约定提供劳保护或者劳条件;
(二)未及足额支付劳报酬;
(三)未依劳者缴纳社保险费;
(四)用单位规章制度违反律、规规定损害劳者权益;
(五)本第二十六条第款规定情形致使劳合同效;
(六)律、行政规规定劳者解除劳合同其情形
用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限制身自由手段强迫劳者劳或者用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者身安全劳者立即解除劳合同需事先告知用单位
第四十六条列情形用单位应向劳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者依照本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者本单位工作限每满支付月工资标准向劳者支付六月满按计算;满六月向劳者支付半月工资经济补偿
劳者月工资高于用单位所直辖市、设区市级民政府公布本区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限高超十二
本条所称月工资指劳者劳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月平均工资
三、劳动法规定病假期内不得辞退员工吗
病假期内不能辞退的规定来自于《劳动合同法》,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所谓本法第四十条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而第四十一条则是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大多数劳动者很少遇见,在此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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