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指男女结合不具备法定婚姻实质性要求或形式性要求的制度。
婚姻因缺乏婚姻成立的法律要求而没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情形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四)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指什么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在我们国家关于无效的情形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只有在一方或双方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在结婚以后,没有治愈的,则属于无效的婚姻。如果结婚时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结婚以后已经治愈的,则属于合法的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全文3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