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实习生不能签,也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所谓“实习期”就是相关规定的试用期,正式录用前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应届毕业生的双向考察。这时,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且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
一、试用期内需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也需要及时地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试用期就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试用期也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超过期限未签订的,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二、大学生实习期不买社保合法吗
首先试用期限经书面约定后不能擅自更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某金属公司与阿木所签合同期限为3年,本可以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但由于双方当初经协商一致约定为4个月,并已经载入劳动合同中,金属公司无权单方变更合同,擅自延长试用期显然错误,应予纠正。其次试用期员工与正式职工的基本权利是一致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试用期在口头上看是否有效
口头试用期无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口头约定试用期是不合法的,因而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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