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塞《民族报》报道,就业局将采取包括法律行动在内的新举措,确保雇主遵守于2008年1月确定的新最低工资规定。现已宣布每小时最低工资提高1卢比。
据悉,从2010年7月起将执行每小时16.5卢比的最低工资新标准。就业局的司长JlesBaker说,如果雇主被发现违法,雇主将被处以1000~1万卢比的罚款,视违法情节轻重而定。如果仍拒不执行,将每天额外罚款200卢比。
2008年1月每小时14.5卢比的全国最低工资出台,今年1月提高到15.5卢比每小时。最新出台的最低工资调整适用所有合同,但临时工作例外,是19卢比每小时。
塞政府还决定将非塞舌尔籍工人纳入最低工资范畴,而且将降低工作许可的费用。出现大量外籍工人主要是因为在旅游和建筑业当地劳动力市场持续存在供不应求。财政部长DannyFare在2010年预算讲话中说,外籍工人的工作许可费从每月2000卢比降为每月700卢比,减小了1300卢比。
财政部长还说,已经组建起全国性工作组,重新审查工作许可和雇用外籍工人的全部流程。工作组的任务还要建立起一个新的制度,可以更好地控制非塞舌尔籍工人。
文章来源:塞舌尔《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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