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土地转让注意事项
时间:2023-07-05 09:15:06 4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首先双方必须要协商一致,在同意的状态下才能进行转让,而且还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提交各种资料,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楼市小知识:何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

居住用地,又名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建造居民居住用房所占用的土地,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用地、普通住宅用地和高档住宅用地等。

工业用地,是指工业生产或与工业生产相配套的各种活动所占用的场地,包括车间用地、仓库用地、辅助用房用地及附属设施用房用地等。

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

其他用地,是指用于建造教育用房、医疗用房、科学实验研究用房等所占用的土地,如办公室、教室、医院、科研所等占用的土地。

上述几种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如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40年。老百姓在购房时,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性质。有的住宅建造在综合用地上,土地使用年限可能只有40年甚至更短;有的住宅位于工业园区内,土地使用年限可能只有50年甚至更短;只有建造在纯住宅用地上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才是70年。

值得一提的是,少数房屋产权具有特殊性。如军产房,土地是政府划拨的军事用地,个人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交易流通只限于部队在编人员之间,军队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还有部分学校、科研单位出资建造的房屋,产权属于单位,个人也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这类房屋的交易流通有一定限制性。因此,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注意查看房屋的土地性质,做到产权明晰、交易放心,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信义房屋供稿)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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