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对作业人员、他人和周围设施安全危害极大的作业的总称。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将井下、高空、高温、极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作业界定为特种作业,明确特种作业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种作业不同于特种作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发电、输变电、配电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操作、维护(保养)和试验人员,矿山井下电气钳工
金属焊接和切割。包括焊工和切割工
3.起重机操作。包括起重机司机、司机、信号主任、安装维修工4名。包括在企业、码头、货场等生产区和施工现场驾驶各类机动车辆的司机5名。包括2米以上的攀爬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理工
6.锅炉操作(含水质检测)。包括压力锅炉操作人员、锅炉水质化验人员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包括压力容器包装工、检验员、运输押运员、大型空压机操作员
8.制冷作业。包括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爆破作业。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井下爆破工人。包括主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风尘测量工。包括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工
12.矿井安全检查。包括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包括主提升机操作员、(上坡和下坡)绞车操作员、固定带式输送机操作员、信号操作员、储槽(吊钩)操作员
采矿(剥离)操作。包括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子司机和凿岩机司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放射性物品的作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和保管人员
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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