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否属特价处理的产品,只要是经营者销售的产品,都应该对其负责。商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更换或者退款退货的处理。如果商家明知该商品为伪劣商品而予以特价售出且未告知顾客实际情况的,其行为则构成了欺诈,应当对购买顾客实施双倍的赔偿。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用优惠券买的商品是否算特价商品
商家向消费者承诺自己的产品是市场中最便宜的,如果消费者发现有更便宜的同种产品,商家愿对高出部分金额进行加倍返还。此后,消费者用优惠券以低价买到了同种产品,向商
商家向消费者承诺自己的产品是市场中最便宜的,如果消费者发现有更便宜的同种产品,商家愿对高出部分金额进行加倍返还。此后,消费者用优惠券以低价买到了同种产品,向商家加倍索赔时,遭对方拒绝。消费者将商家诉至法院。6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使用优惠券购买的商品应视同为特价商品,驳回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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