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法律,因此调解可以确定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发生的争议,培训和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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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引起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注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