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是否适用于十五号离职员工?
时间:2023-09-06 06:40:19 13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公司要求员工在离职当月交当月的社保。离职当月,原单位应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从次月起暂停缴费。社会劳动保险是以月为单位来缴纳费用的,无论当事人这个月出勤几天,都应该缴费。离职以前的社保由单位交纳,个人仅交纳个人部分。单位不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如果不进行补缴,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公司要求员工在离职当月交当月的社保。如果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从次月起暂停缴费。严格来讲,当月保险中单位应缴部分还是应由单位来承担。社会劳动保险是以月为单位来缴纳费用的,无论当事人这个月出勤几天,都应该缴费。离职以前的社保由单位交纳,个人仅交纳个人部分。单位不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如果不进行补缴,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 劳 动 保 障 】 员 工 离 职 社 保 由 谁 来 缴 纳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离职社保由谁来缴纳呢?答案是:离职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而离职员工则应当在离开用人单位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或者通过社会保险费代缴机构代缴社会保险费。

此外,《社会保险法》还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则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综上所述,员工离职社保由离职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用人单位也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

离职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登记。否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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