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为: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标准发放;高于老办法标准的,超出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举例说明:王先生为处级干部,改革前同级别退休人员养老金为4000元/月,他在2017年退休,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满15年,那么他的养老金就将按照新方法计算。假设按新方法计算后他的养老金为3700元/月(含职业年金),低于4000元,那么就向4000元看起,实发给他4000元/月。假设按照新方法计算后他的养老金为4500元/月(含职业年金),高于老办法500元,那么高出的部分就按照“限高”来执行。他退休时间为2017年,是第三年,应发超出部分的30%,也就是150元(500×30%=150),所以他的养老金就为4150元/月。
这一对比政策执行至2024年9月30日,在这一时间点后退休的人群,就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金了,不再与老办法进行对比。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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