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吗?
时间:2023-08-10 11:14:11 39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不得向劳动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取的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对用人单位不能为职工提供正常工作岗位或不能保障职工其他各项劳动权利应依法予以纠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应责令其赔偿。

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应如何处理?

全文3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社保 最新知识
针对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给职工缴纳社保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