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所有权的性质:国家所有权是国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全民所有制财产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国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国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应当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不能与国家分享所有权。国家所有权的对象。国家所有权的对象具有无限的广泛性,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财产,如矿产、水流、军事设施等,只能为国家所有。
民法典规定的国家所有权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包括土地、矿藏、水流、海域、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无线电频谱资源,文物,国防资产,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等。其中,有些财产是专属于国家所有的,如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国防资产、无线电频谱资源等。
国家作为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需要有一定的意思形成和表示机制。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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