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描述了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得拒绝加班。这些情况包括: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民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需要立即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修复;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
在以下情况下,职工不得拒绝加班: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需要立即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修复的;3、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的;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
哪些情况下职工不得拒绝加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公休日应当安排休假日或公休日休息。同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者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工资报酬。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因此,在以上情况下,职工不得拒绝加班。
在遇到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民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及时修复、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等情况下,职工不得拒绝加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工资报酬,并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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