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当事人与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而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表明其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侵害。
二、申请撤销裁决,要递交申诉状。它包括以下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二)原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地址、案件编号和案由。(三)申请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及证人姓名、住所。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副本,按人民法院规定预交诉讼费。
三、申请撤销裁决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裁决后,是否准许,要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判断。人民法院收到申诉状立案之后,应通知原仲裁委员会及申诉人、当事人等,开始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