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裁决存在法律错误、违反程序,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等情况。若证据伪造、对方隐瞒重要证据,仲裁员受贿、舞弊,也可申请撤销。法院认定违背公共利益的裁决应撤销。此外,未载明裁决性质、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的,或劳动者撤诉后,也可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裁决书》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但并非所有仲裁裁决都可以申请撤销。具体来说,如果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或者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而如果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或者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同样也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过,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另外,如果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裁决性质,且经审查认为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被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或者劳动者向法院起诉后又撤诉的,则也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仲裁裁决书》规定,用人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形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如果仲裁裁决存在法律错误、违反程序,或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后30日内提出申请。对于伪造证据、隐瞒重要证据、仲裁员受贿舞弊等情况,同样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认定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予撤销。此外,未载明裁决性质或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的,或劳动者撤诉后的裁决,亦可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二条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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