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提交取消仲裁裁决申请文件、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以及被申请人近期的工商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授权委托书、证明收到裁决书日期的证明材料以及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或仲裁协议的复印件。
(1)取消仲裁裁决申请文件;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以及被申请人近期的工商营业执照;
(3)如果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4)仲裁裁决书的正本;
(5)证明收到裁决书日期的证明材料;
(6)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或仲裁协议的复印件。
申请仲裁裁决撤销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裁决撤销。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材料:(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向仲裁庭提出异议的;(六)仲裁庭在首次开庭前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仲裁庭迟延开庭超过15分钟的;(七)仲裁庭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的;(八)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未能达成协议的;(九)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后,未通知当事人或者仲裁庭逾期作出裁决的;(十)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因此,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撤销时,需要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当事人还可以提交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已经履行的证明材料。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或者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决,则可以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
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裁决撤销。要成功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需提交相应的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证明裁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材料:(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向仲裁庭提出异议的;(六)仲裁庭在首次开庭前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仲裁庭迟延开庭超过15分钟的;(七)仲裁庭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的;(八)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未能达成协议的;(九)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后,未通知当事人或者仲裁庭逾期作出裁决的;(十)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或者仲裁庭逾期未作出裁决,则可以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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