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
一、房屋过户需要多久的时间
房屋过户所需时间一般在3个月左右。办理国有土地上的房产证需要三十个工作日。而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将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九十日内,持有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符合条件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二、房屋转让属于哪些情况不得买卖
准备买卖的房屋属于以下几种,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过户去哪里办理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且依法确认房屋权属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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