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侵权的举证责任包括证明被告侵犯了原告或民事责任人的权利、侵权行为实施的过程以及受害者的损害结果。被告需要证明其行为与原告或民事责任人的权利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损害侵权的举证责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证明被告确实侵犯了原告或者承担了民事责任人的权利。
2.证明侵权行为实施的过程,包括起因、时间、地点以及导致伤害的方式和方法等证据。
3.证明受害者的损害结果,包括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法医鉴定、转诊手续、证人证言以及视听资料等证据。
举证责任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举证责任范围在行政诉讼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定依据或者法定程序的,被诉行政机关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来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这段话讲述了人身损害侵权的举证责任包括哪些方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对举证责任范围的规定。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在人身损害侵权的举证责任中,被告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来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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