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工作受伤公司要赔偿,但是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员工不小心被机器割伤、刺伤,或者因工作原因发生其他伤害,因为属于劳务外包关系,所以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双方都推卸责任,拒不负责受伤员工的赔偿费用,严重伤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务外包员工受伤由谁负责
按规定,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员工受伤后,可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起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因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与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因此,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并且,员工可以主张以下的工伤赔偿费用: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
7、护理费;
8、工伤伤残待遇;
9、工亡待遇标准。
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其实都是我国的一种用工形式,只不过劳动关系受到的法律保护要更多,对于劳务关系来说,只能适用一般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来确定,就比如说同样是在工作中受伤,劳务关系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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