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伤残待遇委托书怎么写?
X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科:兹委托我公司XXX(身份证号:XXXX)到你处来办理我公司XXX(伤者)的工伤认定及相关后续事宜,望接洽委托。
此致
委托人:XXX公司
委托时间:XXX
有效期: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怎么填写.以及赔偿?
一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治疗工伤的应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医疗费用以现金方式结算的,还须提供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
(4)职业病患者在职业病医院以现金方式结算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应提供职业病医院出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
4、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下同),及其在本市开立的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之一];在异地居住的待遇享受人选择邮汇方式的,还应提供邮汇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
5、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原件;
6、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对于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支付票据原件;
(2)对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应提供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对于用人单位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企业单位的须提供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须提供《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对于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申领的除外);
(5)对于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须提供《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复印件、《人民法院调解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对于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须复印有户籍信息和本人信息的页面)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对于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5-6级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含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申请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7-10级工伤职工,用人单位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本人或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含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退工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45周岁以上5-10级女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须提供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须提供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工伤待遇的委托书,首先是需要由本人进行签字,且确定好本人的相关信息和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医院确定该委托书如果是真实有效的话,将会有委托人来进行处理相关关于工伤的法律和医疗方面的问题。以此来保证当事人的全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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