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童工,是指在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经济收入工作或者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和不满16周岁的儿童。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招收不满16周岁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收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十条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应当负责病残童工返回原居住地前的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一切治疗和生活费用,雇佣童工从事严重劳动罪是什么?如何处罚(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是指违反劳动管理规定,雇佣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在高空、井下作业,或者从事爆炸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劳动的行为,放射性、有毒等危险环境,情节严重的
(二)雇佣童工从事严重劳动罪的构成特征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