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于2008年1月3日进入公司,但没有签署合同。我每天工作到深夜,周末和春节期间。我一月份的工资是8400英镑,从二月份起就没发工资了。老板的原因是我没有完成他心目中理想的工作,他说工作进展缓慢。为了提高我的热情,直到他满意我才付钱,我想我做不到。如果我不付薪水,我就不用花了。不管他想要什么,他还是说最好调动他的积极性,尽快完成工作!后来,我说我会等钱买电脑。他说如果我想买一台电脑,他可以给我一张支票。后来,我第二天买了一台带支票的电脑,他第三天就挂失了。那边的商人想报案。经理说他对此一无所知。让我们学习一下总干事的经验,但是我们有短信和录音,还有目击者可以证明他亲自给我们开了一张支票买了一台电脑。证人当时在场,看到了他亲自给我的支票。未来的录音还可以证明我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我欠我们多少工资,等等!今天,经销商告诉我他们明天会报案。让我把电脑还给你!但他给了我们一张电脑的支票。我想这台电脑是我的,代替了我的薪水。事实上,我不想要电脑。我只想在2月、3月和4月拿回我的工资。现在一个是解决电脑的问题。二是起诉他不签合同,要求他赔偿!请律师及时帮忙!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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